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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电子学会“电磁频谱领域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案例”的通知

2024-10-31

各理事单位、分支机构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

电磁频谱资源作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资源,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通信、雷达、导航、遥感、微波、天线、广播电视、射电天文等各领域。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以及智能终端的快速发展,电磁频谱技术在提升信息传播效率、保障国家安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电磁频谱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该领域涌现出大量创新性的学术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对于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电子学会面向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发起针对电磁频谱领域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案例的征集活动,该活动旨在收录及宣传在电磁频谱领域内取得显著成就、实现科研成果高效转化的优秀项目或团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请各单位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至2024年涉及电磁频谱领域的原创性学术科研成果及应用案例,包括但不限于:通信、雷达、导航、遥感、微波、天线、广播电视、射电天文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应用实践等方面,原则上征集范围覆盖电磁频谱所有技术领域。 


二、征集途径

1.经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

2.经由中国电子学会下属各分支机构推荐;

3.经由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会士、高级会员及单位会员推荐;

4.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院系、实验室推荐。


三、案例介绍

(一)案例基本情况:

包括科研成果的名称、主要内容、研发单位及相关团队等基本信息;

(二)技术创新点:

阐述科研成果在电磁频谱领域的创新点、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

(三)成果转化介绍:

1.科研成果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场景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应用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关键实施步骤、主要功能与创新点、主要实施单位等;

2.成果应用前景:未来行业前景、商业模式、推广空间、问题挑战以及如何发挥产业带动作用、社会应用的效果及社会反响;

3.合作需求:成果推介、拓展应用场景、投融资合作、寻找资金、场地、实验条件、团队等孵化资源;

4.以上内容根据所在单位及项目性质酌情填写。


四、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仅面向高校及科研院所;

2.申报主体为成果持有单位,成果为多家单位所共同持有的,允许联合申报,但联合申报单位不应超过三家,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技术指标先进、技术特色明显;

4.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5.技术成熟度高,适应范围明确,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显著,在相关领域应用前景广阔;

6.申报的成果需在相关领域具有实际应用经验,且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实践应用基础。


五、提交方式与截止日期

(一)提交方式: 

请申报单位将案例申报书(详见下方附件)填写完成,并将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ie_paper@163.com(文件注明:电磁频谱科研成果案例征集),并与秘书处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查收。

(二)截止日期:

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在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六、案例评审

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由中国电子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式审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七、案例推广计划安排

1.征集案例汇编成《中国电子学会电磁频谱领域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案例(2025版)》,同步在学会主办的中国电磁频谱学术大会官网上发布,并在会议期间颁发入选证书、组织开展案例讲解、交流研讨、海报展示、学研产用合作洽谈等,并组织专家评审从中遴选出2025年度“中国电子学会电磁频谱领域学术科研成果转化典型案例”,评审结果在中国电子学会官方网站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上发布;

2.依托中国电子学会总部及下属分支机构、地方政府、相关产学研园区、机构等,开展成果宣贯推广、合作对接。


八、其他事宜说明

1.本次案例征集、评审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内容不涉及评比达标表彰;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电子学会所有。


九、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电子学会学术交流处

张  杰:010-68600752/13811330009

王轶珏:010-68600751/13041177757

赵  琦:010-68600747/18245963350

工作邮箱:cie_paper@163.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征集中国电子学会“电磁频谱领域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2:  中国电子学会电磁频谱领域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案例申报书.docx


 

                    中国电子学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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