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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学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16

中国电子学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中国电子学会围绕电子信息科技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

(二)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或委托评审电子信息专业人才、技术人员技术资格;

(三)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电子信息科技书刊;

(五)开展咨询服务,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科技展览;

(六)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研究制定和推广电子信息技术标准;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和技术评价相关工作,开展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评选;

(八)发现、培养和举荐人才。

 

二.机构设置

中国电子学会总部组织机构现有10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6个、管理部门4个,以及2个所属全资公司。具体如下:


一、业务发展部门

(一)政策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

(二)学术交流中心

(三)会员服务与科技评价中心

(四)创新与产业发展中心

(五)科普培训中心

(六)期刊发展中心


二、管理部门

(七)办公室

(八)党群处(含纪检审计室、离退休办公室)

(九)财务处

(十)组织管理与信息处


三、所属全资公司

(一)北京中电赛意科技有限公司

(二)中电新一代(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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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国电子学会2021年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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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国电子学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决算经费支出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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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国电子学会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为0万元。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37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15.28万元,增长26.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支总计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3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8.34万元,占5.18%;事业收入21307.25万元,占91.31%;其他收入819.08万元,占3.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9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39万元,占36.9%;项目支出11355.39万元,占6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6.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3.34万元,减少22.6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1.35万元,减少34.8%。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5 万元,占2.56%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28.6 万元,占70.52%

住房保障(类)支出278.09 万元,占26.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3.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年初预算为684.3万元,支出决算为7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4.46万元,支出决算为18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7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中国电子学会2021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61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支出(类):指单位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主要涉及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两个款级支出科目。

1.制造业(款):指单位用于轻工、机械、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的支出。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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