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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1-04

各工作委员会、分会、专家委员会,各单位会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国电子学会作为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学会,启动电子信息领域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

2.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提名名额及渠道

1.中国电子学会可向中国科协提名2名候选人。候选人应是中国电子学会会员。

2.工作委员会、分会、专家委员会,单位会员,限提名1人参与评审。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学会不可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均为线上提交,无需纸质材料。

(一)填报要求

1.请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报、上传附件材料,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渠道。

2.各提名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请联系学会奖励办获取“推荐码”。

3.《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4.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

(二)填报时间

请于2月29日前在系统上完成相关材料上传等填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章蓥  荆博

联系电话:010-68600692  68600699

邮    箱:etst@cie.org.com

 

 

附件: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doc

附件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doc

 

 

中国电子学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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