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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国家间企业身份识别编码规则

2023-04-06

 《上合国家间企业身份识别编码规则》 由中国电子学会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格兰德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前,上合国家跨境征信市场仍存在征信服务模式有效性不足、信用数据及信用报告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规则、信息安全规则尚未明确等问题。同时,发达国家征信机构已陆续布局上合国家征信市场,而现有上合成员国的征信基础相对薄弱,大部分国家尚未形成本土征信机构的龙头优势,征信行业价值未充分发挥。上合国家之间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企业身份识别编码,以上合组织为依托,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促进维护和保障地区的信息、贸易安全,加强商业领域的有效合作。本标准目的在于建立上合国家间的企业身份识别编码——“上合码”,依托11位数字全球编码系统,赋与企业唯一的身份识别编码,通过上合码可迅速识别上合国家企业身份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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